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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評選方式:
- 評審委員:
由本中心遴聘專家學者、業界代表及本中心相關代表組評審委員會評審之。
- 初選:
由評審委員依參賽者作品數量及品質,至少錄取30%作品入圍參加複賽。
- 複選:
入圍作品,由評審委員依評選結果公告得獎名次及佳作作品,學生組中、英文
組名次取前3名及佳作5名,奇美菁英組取前3名及佳作2名,總計21名。
- 評選標準:
中、英文履歷表評分標準:實用性50%、創意性20%、整體性20%、語意表達10%,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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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
實用性 |
符合應徵工作性質與需求,凸顯自己專業技術能力 |
50% |
| 2 |
創意性 |
賦予履歷自傳生命力 |
20% |
| 3 |
整體性 |
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自傳、專業證照、自我特質、照片等 |
20% |
| 4 |
語意表達 |
敘述完整,語意流暢 |
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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